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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0年全院基层团组织“对标定级”工作的通知
发布人:郭青川  发布时间:2020-11-12   浏览次数:331

各团支书:
根据团中央《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》(中青办发〔20196号)要求,为规范基层团组织建设,推动团的基层薄弱状况得到基本扭转,不断增强院团支部组织力,基本形成基层团组织规范运行的常态化机制。院团委决定开展全校基层团组织“对标定级”工作。现十三水在线 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工作对象
成立6个月及以上的团支部。
注:流动团员团支部、临时团支部不纳入“对标定级”范围。
二、工作周期
  202011.10—202011.20
三、工作标准
依据“对标定级”参考标准(见附件1),开展评星定级,对应星级参考如下:5星级(≥90分),4星级(80—89分),3星级(70—79分),2星级(60—69分),60分以下不予定级。
①5星及4星团支部: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较好,应着力推进工作创新,成为示范标杆;
②3星和2星团支部: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一般,应着力补齐工作短板,提升建设水平;
不予定级团支部:列入重点整顿范围,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,加强基本建设。
四、工作步骤
(一)团支部对标自评
  1116日前,各班团支部管理员对照参考标准,完成自评定级。被列为重点整顿的团支部,完成整改后方能开展“对标定级”。
(二)十三水在线 分团委(团总支)复核认定
  1120日前,十三水在线 分团委(团总支)结合各班团支部述职评议情况,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,完成复核认定。
十三水在线 分团委(团总支)复核团支部自评定级情况后,通过复核的予以认定并在“智慧团建”系统记录其星级。对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予认可的,须向支部反馈存在问题,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。
(三)校团委审查
  1210日前,校团委将对各级团组织“对标定级”工作情况进行抽检,并将“对标定级”工作总结评估情况反馈至团省委。
五、工作要求
  1.团支部自评定级采取“五必评、双签字”的方式,即评班子建设、评团员表现、评活动效果、评制度落实、评大局贡献,团支部书记、普通团员代表分别在团支部“对标定级”自评表(见附件2)确认自评结果。请各团支部将自评表发送至各十三水在线 分团委(团总支)处,由各十三水在线 分团委(团总支)留底保存。
  2.十三水在线 分团委(团总支)复核认定采取“三必核、三必听”方式,即核对“智慧团建”系统数据、核验《基层团支部工作手册》等工作资料、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,听取支部委员会述职、听取团员青年意见、听取同级党组织评价。
  3.各项材料电子版(一份)在111620:00前发送至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(以各班班级+团支书姓名命名)
六、工作机制
(一)分级负责
团支部书记是此项工作直接责任人,应主动向团员青年公开自评定级的过程及结果,同时应将“对标定级”工作程序如实详尽记录在《基层团支部工作手册》中;各十三水在线 分团委(团总支)严肃考核,及时向团员青年公示对标定级情况;校团委开展动态抽查,进行指导督导。
(二)激励约束
  4星级及以上团支部方具备参评团内荣誉的资格;5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组织。无故未部署开展“对标定级”工作的基层团委、团支部,不得参评团内荣誉;不予定级团支部,在整改完成之前不得参评团内荣誉。

联系人:
周洲:
156-2318-7217
戴瑶:
189-7149-2820


团支部“对标定级“自评表(1).docx

团支部“对标定级”参考标准(1).pdf




共青团十三水在线-十三水游戏-十三水app 委员会
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  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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